ICP 备案操作解析
备案类型
首次备案 原备案在蓝云:新增网站,备案变更,备案注销 原备案不在蓝云:新增网站,新增接入
备案的具体操作
1、ICP 备案的步骤
2、 各省管局对备案的要求
在进行备案前请先了解自己所属管局的备案要求,对您的备案能够顺利通过管局审核会有很大帮助。 各省管理局特殊要求下载
3、 备案具体操作 3.1 注册账号 3.1.1 注册备案账号 登录网站 https://icp.cloud.21vianet.com
1) 点击 “注册用户”。 2) 输入注册邮箱,系统会默认注册邮箱为登录账号,如果该邮箱已经注册过,请更换其他邮箱。 3) 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。
3.1.2 填写账号信息
3.2 输入备案信息
3.2.1 登陆备案系统,点击 “新增备案” 进入校验页面
填写备案的域名及主办单位证件信息,系统会根据域名及主办单位证件号码来核实是否存在已备案记录,没有备案记录的则被认定为首次备案。
3.2.2 首次备案即跳转至填写主体信息
填写主体信息请注意以下几点:
1) 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号码,请填写 “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”。 2) 主办单位通讯地址,请填写真实准确并且详细的信息,具体到街道以及门牌号,例如,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,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。 3)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,若无特定投资人或主管单位,填写主办单位名称即可。 4) 主办单位负责人,以公司为主体进行备案,主体负责人建议填写营业执照上法人的相关信息。 5) 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,归属地需与主办单位所在地对应一致。 6) 负责人证件号码,最后一位若为 “X”,请大写。
3.2.3 填写网站信息 1) 网站名称:不可将域名或网址作为网站名称;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,不得以 “中国” 等字头命名。 2) 网站首页URL:填写顶级域名对应网址即可(如www.abc.com);根据现阶段管局规定,备案主要针对顶级域名,顶级域名已备案的二级域名可以正常使用。 3) 若网站负责人与主办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,请分别填写他们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,且二者信息不可相同。 4)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,从事互联网信息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,个人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本人,单位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(含公司股东)、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;同时,必须是通过国家批复的顶级域名,且在通过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注册。
3.2.4 网站接入信息 1) 网站IP地址:必须填写属于我公司网段的IP地址。 2) 网站接入方式:云接入。 3) 服务器放置地点:可以选择 “北京” 或 “上海” 。
3.3 上传备案资料 注意事项:
1) 所有附件应为 “原件彩色扫描件” 或 “原件拍照” ,格式为jpg 格式。 2) 大陆境内身份证需在3个月内有效。身份证正反面需要合成一张图片上传。 3)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只需填写 “网站主办者名称” (备案主办单位名称) 和“网站域名” (不需加www.),并在“网站负责人签字”处签字加盖公章(个人备案需要按手印)即可。请勿在“核验人签字及单位盖章” 处填写任何信息。 5) 域名证书中的注册者必须是主办单位或者法人。
3.4 提交备案信息注意事项 1) 如要提交多个网站申请,返回首页后,点击 “网站信息” ,进入下个页面,点击 “新增网站”,可以继续录入网站。 2) 如无其他网站备案,点击 “提交备案”,等待初审。 3) 为确保审核通过,域名在审核期间不要开启隐私保护。
3.5 备案信息提交后的备案操作
- 提交备案后我们会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并以邮件或电话和您沟通有关信息资料的具体问题,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。
- 初审通过后,我们会邮件通知您下一步操作,请按邮件要求完成拍照,并携带 “网站真实性核验单+网络安全责任书”原件到蓝云面签或自制幕布拍照并邮寄资料。
- 面签地址: 北京(同时也是资料邮件地址):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6 号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 6 号楼 12-14 层 电话:4000890365 上海:上海浦东区科苑路 88 号 3 号楼 657 室 电话:4000890365
- 我们收到纸质备案材料和照片后会在 1.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审核期间如遇到问题, 我们会电话和邮件与您沟通有关信息资料的具体问题,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。当您的信息准确无误时,我们将直接上报管局。
- 备案成功后,管局将邮件和短信通知主办单位负责人。 附:部分省份管局审核周期预估。(注:最终审核时间以管局为准) 3 周:甘肃、云南 2 周:北京、浙江、湖北、天津、江西、广西、河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 1 周:广东、江苏、四川、河南、陕西、安徽、福建、贵州、辽宁、海南、湖南、新疆、山西、宁夏、重庆 3 天:上海
- 提交备案信息之后,您可以在相应的备案类型模块内查询备案进度。
7. 如果管局审核未通过,我们会电话和邮件与您沟通,告知原因并协助您再次上报信息资料,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。